1981年2月,根据中央、省委文件精神,中共蚌埠市委下发了《关于成立市委老干部委员会的通知》(蚌发[1981]24号),撤销原蚌埠市委组织部老干部管理科,成立市委老干部委员会,核定行政编制9名。
1983年12月,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部署,中共蚌埠市委下发了《关于市直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编制分配(草案)的通知》(蚌发[1983]96号),决定成立中共蚌埠市委老干部局,同时撤销市委老干部委员会。核定行政编制15名,机构科室为3个,分别是办公室、老干部科、接待安置科。
2002年机构改革,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蚌埠市委老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蚌办发[2002]35号),市委老干部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老干部科、综合调研科。核定行政编制11名,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单列编制1名,机关后勤人员编制1名。
2007年市编办调整了我局的编制结构,将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单列编制和机关后勤编制调整为行政编制,另外增加1名行政编制,目前机关行政编制14名。
在历任局领导班子不懈努力所奠定的良好基础上,现任局领导班子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以务实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带领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全市老干部工作不断取得佳绩。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三个机制”平稳运行,“两费”没有出现新的拖欠,在2009年老干部“两项”待遇检查评比中,被省委老干部局评为优秀。
中组发〔2008〕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皖办发〔2009〕13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发以后,拓宽了我局的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全市老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