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离退休干部
统计工作的提示
各县(区)委老干部局,市直各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科:
根据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加强全省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的通知》(皖老通字〔2024〕3号)要求,为做好全市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请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前报送《2024年离(退)休干部统计表》及附表。纸质版A4纸型打印,逐页加盖公章后,报市委老干部局综合调研科。
附表(1-5)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bbzdk@163.com。
二、有关要求
1、严把统计质量。严禁变动上年报表基数,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对接,认真核对退休干部信息,确保当年新退休人数、当年去世人数与公务员统计、事业单位统计、社保等口径保持一致;审慎填报退休干部的职级待遇(2019年6月1日后,提任的二级巡视员、二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二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加粗标注),避免出现漏统、错统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明确专人负责。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市直单位负责所属二级单位的统计汇总和数据上报工作。党组织关系转出本单位的退休干部,仍由原单位进行统计,确保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联系人:钱 锋 联系电话:13695525368
(电子版请在http://lgbj.bb.ah.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中共蚌埠市委老干部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