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老干部局(组织部),市直各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科:
根据皖老通字〔2024〕3号《关于加强全省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半年统计工作,各县、区负责所属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的汇总上报,市直各单位负责所属二级单位的汇总上报,并于7月20日前将附表纸质版报送市委老干部局综合调研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bbzdk@163.com)。
附表下载:
附件(样表).xlsx
中共蚌埠市委老干部局
2026年6月22日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