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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三中全会最新部署!银发经济如何发力?

发布日期:2024-08-08 09:53来源:蚌埠市委老干部局 作者:老干部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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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问题,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日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具体部署。《决定》提出,“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


  据统计,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超2.96亿,我国银发经济规模约7万亿元,到2035年,银发经济规模将达到30万亿元左右。银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数智化的支撑和赋能,需要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产业。当前,智慧养老产业现状如何?未来该如何发展?一起来看《人民论坛》最新文章。



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现状


  银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数智化的支撑和赋能,需要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产业。智慧养老产业覆盖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具体来说,第一产业包括生态智慧养老、农村旅居智慧养老等;第二产业包括智慧养老产品(如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的生产与制造等;第三产业包括智慧养老服务、智慧健康医疗服务、养老金融的智慧服务、老年在线教育、老年在线旅游、涉老电子商务、养老大数据服务、老年人就业服务等。业界也经常把智慧养老产业链分为上游、中游和下游。上游一般指养老的支撑技术和基础产品,其中支撑技术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边缘计算、区块链等,基础产品包括芯片、传感器等支撑技术运行的零部件;中游一般指供给侧的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下游更多指需求侧的具体场景的应用,比如智慧居家养老、智慧社区养老和智慧机构养老等。本文主要从供给的角度讨论智慧养老产业,即从智慧养老产业链中游的角度分析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的发展现状。


  智慧养老产业已经由启蒙探索期进入成长期。2017年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2017年2月28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2020年11月30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提出利用3年的时间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要求到2022年12月,对“智慧助老”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将各地在行动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推广,并适时上升为国家政策。2024年1月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介绍:“在充分运用数字技术赋能银发经济、便利老年人生活方面,第一,培育壮大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重点面对“互联网+医疗健康”、智慧养老院、智慧社区等场景,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创建了199家示范企业,293个示范街道,80个示范基地,3个示范园区。发布了三版《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鼓励企业开发和推广适老产品和服务。第二,解决老年人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应用难题。印发实施《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2577个老年人常用的网站和手机APP完成改造。组织制定移动终端、智能电视等产品的适老化标准,推动超过1.4亿台国产智能手机和智能电视适老化改造。”


  由上述数据可知,智慧养老应用日益成熟,并且普遍进行了适老化改造,促进了智慧养老产业蓬勃发展。202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推动面向老年人的数智化应用适老化改造进一步走深走实。随着有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的老年人逐渐接受养老服务,他们对于智慧养老的需求显著增加,智慧养老的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智慧养老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也会日渐成熟。


  智慧养老产业的产品和服务供给种类不断丰富。为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委分别于2018年、2020年和2022年发布了《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以下简称《推广目录》)。在三次申报通知中,都将产品和服务的申报范围划分为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两大部分。2018年和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包括可穿戴健康管理类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五大类;2022年则将上述五类重新分类为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和家庭服务机器人三大类,并新增了老年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适老化改造智能产品以及场景化解决方案四个类别。2018年和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包括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六大类;2022年在之前的基础上去掉了慢性病管理、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新增了互助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线上老年教育/购物等类别。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主要分为面向健康和养老两大类的服务。智慧健康服务(113项)包括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慢病管理、生活护理;智慧养老服务(91项)包括“互联网+”居家养老生活照料、老年人能力评估、线上老年教育/购物、养老机构信息化等服务类别。笔者所在研究团队的统计和分析表明,三次《推广目录》已累计收录432项产品和服务,其中,2018年、2020年、2022年每次产品和服务收录总量分别为115项、238项、79项,呈现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可以看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种类已经很丰富,也在逐渐趋于稳定。


  总体来看,三次《推广目录》的类别变化反映了我国智慧养老产业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两大发展趋势。一是从数字化向数智化转变。2018年和2020年的《推广目录》强调健康监测、检测、管理相关产品的数字化和便携性。2022年的《推广目录》在整合类目的基础上,强调相关产品的智能化,未来随着人工智能、边缘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数据将会成为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的核心要素,进一步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提升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二是从基础保障向适老化和场景化转变。2022年的《推广目录》新增的类别考虑了智能产品的适老化及新时期老年人的需求,从产品层面鼓励围绕老年人的典型生活场景形成场景化解决方案、推动多样化产品的创新发展,尽可能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从服务层面瞄准老年人“老有所为”的需求,鼓励能力评估、教育培训、互助养老等养老服务的创新。2022年新增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中,有20项用于提供场景化解决方案,这部分产品为申报目录中新增的类别。企业申报项目包括智慧助老餐厅、智慧养老院、智慧化康复中心等。这一方面体现了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和民政部三部委对场景化应用的引导,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智慧养老产业越来越重视数智化技术对于老年人生活场景的支持,以及对老年人关注问题的切实解决。场景化解决方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打造了用于照护、用餐、买药、康复等场景的平台,提高了各个场景下平台的运作效率和老年人满意度。


智慧养老产业发展面临什么问题?


  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同发展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当前,各地政府围绕智慧养老推出了政府采购养老服务等政策,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一些为老服务企业的生存。智慧养老产业发展涉及健康、医疗、文旅、消费、教育、金融等多个领域,因此,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协同,在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的同时,积极引导老龄产业的发展,从需求上为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提供土壤。


  智慧养老产业链不够完整,生态系统有待进一步优化。我国智慧养老产业链正在逐步成型,从上游看,我国在处理器芯片、高精度传感器、控制器等关键核心软硬件上还存在不足,一些高端、前沿元器件和产品的研发仍处于实验阶段,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累积。从中游看,还需要推动建立智慧养老产品的全国统一市场,《推广目录》中的部分产品普及率不高,存在产品同质化、低端化现象,需进一步提升产品检测精度、产品续航、运行稳定性等。尽管产品静态界面的适老化改造已初步完成,但是与老年人动态交互的适老化改造仍有待加强。从下游看,不管是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还是机构养老,都不同程度存在养老专业人才不足、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总的来说,建立良好的智慧养老产业生态系统,不同企业和机构之间需进一步共享相关数据,有效连接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建立上中下游产业链之间的有效沟通反馈机制。


  集成性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偏少,有的地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未得到有效发展。三次《推广目录》中,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128项,包括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家庭医生随访工具包等)和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66项,包括智能监测设备、智能看护设备)累计数量较多,而家庭服务机器人(9项)、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3项)、适老化改造智能产品(2项)累计数量较少,显然,比较少的三项需要将数智化技术与涉老设备进行更加复杂的集成,也需要相关人员具备更多涉及老年人的专业知识。笔者还对2022年发布的《推广目录》中企业所在地区信息进行了分析,这些产品和服务来自19个省和直辖市。其中,有8个省和直辖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数量大于等于5,包括北京(14项)、江苏(8项)、浙江(8项)、安徽(7项)、广东(6项)、上海(5项)、天津(5项)和山东(5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可以带有地方特色,各地应对本地有特色的服务进行扶持,逐渐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


  智慧养老产品需求验证不够充分,智慧养老行业标准不统一。只有做好智慧养老产品的需求验证,企业才能了解老年人的现实需求以及产品的实际应用场景。智慧养老企业应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结合多样化的需求和多种实际场景对相关产品进行反复实践和检验,对投放到市场的产品做好反馈意见收集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产品。当前,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在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标准的建设。比如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面向居家和机构的智慧养老系统接口要求》;安徽省民政厅发布了《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规范》;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发布了《居家养老服务智能技术建设规范》;等等。应进一步统一智慧养老行业标准,促进各种设备和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发挥“1+1>2”的集成效果。


未来,智慧养老产业如何发展?


  ★ 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促进老龄产业和老龄事业的协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投资周期长、见效慢,数智化技术的投入大、风险高,政府需进一步加强对智慧养老产业的支持和引导。建议进一步强化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职能,完善部际协同工作机制,构建和完善全国统一的智慧养老标准。可以参考广东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发布的《广东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2—2026年)》,制定我国智慧养老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加强智慧养老试点示范的推广应用,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的集成性设计和研发,重视具有地方特色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的建立和推广,加强涉老数据的共享和流通,加快培养智慧养老产业人才,提升老年人数字技能。一方面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大力促进智慧养老在老龄事业中的应用,另一方面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智慧养老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智慧养老产业,使得数智化技术在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中得到协同发展,共同促进智慧养老产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 构建智慧养老产业联盟,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做强智慧养老产业链。当前,智慧养老产业存在相关企业多而散、智慧养老产品同质化等问题,建议有影响力的智慧养老企业牵头成立智慧养老产业联盟,推动建立各个领域智慧养老的全国标准。针对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提出相应的标准,建立包括智慧养老标准在内的国家层面的涉老标准体系的规划与路线图,同时推动统一标准的建立和落实。此外,还可以构建智慧养老产业生态系统,推动上中下游智慧养老产业之间的协同和交流反馈,促进涉老数据在生态系统内的企业和机构间共享和流通,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实现智慧养老的规模经济效应、范围经济效应和长尾经济效益。


  ★ 激活有效市场,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议对于具有兜底保障性质的养老产品和服务继续由政府采购,对于不具有兜底保障性质的养老产品和服务,根据老年人是否有购买意愿和是否有购买力对其进一步区分。针对老年人有购买意愿的养老产品和服务,大力引进各类智慧养老服务企业;针对老年人有购买力的养老产品和服务,可以引入补贴及退出机制,按照逐年递减的方式减少补贴的发放,培养老年人的消费习惯和对平台的黏性,逐步激活智慧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地区乃至全国性的智慧养老统一平台建设,将家政、照护、健康、医疗、婚恋、文旅、学习、再就业等各类系统与智慧养老平台进行连接、联动,包括接入各种可穿戴设备、监控设备、辅助设备等,进一步促进智慧养老的跨领域合作,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三种模式”、老龄产业和老龄事业“两种业态”的协同发展。


  ★ 推动智慧助老,发挥青年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提升老年人的数智化素养,让老年人跟上数智化时代、享受数智化红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可以调动并发挥青年在数字反哺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数智化素养,激发智慧养老服务的需求,使老年人不会用、不敢用智慧养老产品的问题转化为如何用好、如何用得更多的问题,从而使得智慧养老产业的成长获得有效需求的基础性支撑。


  ★ 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政策、人才、资金、标准、数据、产品、服务等多个要素,需要政府做好顶层设计,需要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建议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器人,缓解养老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的短缺。加强研发和推广陪聊机器人、炒菜机器人、翻身机器人、拍背机器人等适用于居家场景的智慧养老产品。对已经列入《推广目录》中的各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企业应进一步通过展会、论坛等平台加强推广,提高产品与服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促进智慧养老产业健康快速成长。

来源: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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